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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修订规范@医学科研人员及机构:“红线”勿踩!

更新时间:2023-03-28 来源:湖北信息港 字号:T|T

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记者 王琳琳)为进一步规范医学科研诚信行为,强化医学科研机构诚信监管责任,国家卫健委、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修改了《医学科研诚信和涉及行为规范》,为医学科研人员专门从事研究活动及医学研究机构诚信规范划入“红线”,界定了“是与非”的边界,增进持续改进医学科研氛围。

针对医学科研人员,规范具体了医学研究活动应该遵循的基本规范。一是明确了医学科研行为涵盖科研项目的申请、实实验研究、实施研究、结果报告、项目检查、执行过程管理、成果总结及发表、评估审查会、验收等科研活动全流程。二是强调医学研究要牢固树立生物安全意识,在专门从事致病病原研究过程做依法合规。三是确认医学科研活动有关记录和数据由所在单位集中于保存的原则。四是明确提出科普宣传中不得向公众传播未经科学验证的现象和观点,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等准则。

针对医学科研机构,规范突出了其科研诚信主体责任。一是拒绝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加强成果管理,创建科研成果全流程追溯到机制。四是淡化论文公开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人员奖励奖金、临床医生考核等的关系。五是创建科研人员职业培训和教育体系,加强对医学科研人员诚信教育。六是对特殊领域如传染病、生物安全等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同时,根据当前医学科研诚信面临的新挑战,规范明确提出,同意所写的导师、项目负责人对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在分担管理、指导责任的同时还要分担同等责任,医学机构对科研不端不道德的处理意见应当不予发布,医学科研机构集中于妥善管理医学科研相关原始数据、生物信息、图片、记录等以待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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